三男子在野外施工时捡到北山羊羊角,心想反正是捡的,应该不算违法,便将捡拾到的北山羊羊角运回了昌吉市藏匿。 7月11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案。 胡某、冯某和赵某均是新疆某勘查技术有限公司的野外探矿人员。年7月,胡某在新疆和静县巴伦台镇一山上施工作业时,在山上捡到两根北山羊单角,后将其藏匿于公司位于昌吉市沿河南路的仓库院内。 年5月至6月间,胡某、冯某、赵某在位于新疆博州温泉县境内的山上施工,期间,胡某在山上捡拾4具北山羊头角和4根北山羊单角,冯某在山上捡拾3具北山羊头角,案外人李某在山上捡拾了两具北山羊头角后送给赵某离开工地。 年6月22日,施工结束,胡某、冯某、赵某将上述北山羊头角和北山羊单角装上公司的货车,由赵某驾驶该车运输至位于昌吉市沿河南路的公司仓库院内藏匿。 胡某、冯某、赵某一直认为北山羊羊角是他们在野外捡到的,因而他们的行为并不算违法。 年11月27日,该案经昌吉市公安局延安北路派出所查获。胡某、冯某、赵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案中9具北山羊头角及6根北山羊单角已被公安机关扣押。到案后,被告人胡某、冯某、赵某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经鉴定,北山羊头角9具价值人民币元,北山羊单角6根价值人民币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规定的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3条规定,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公诉机关指控,胡某等三被告人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且未办理相关合法运输手续的情况下,将从新疆和静县和温泉县捡到的北山羊羊角运至昌吉市进行藏匿,且北山羊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告人胡某、冯某、赵某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针对上述案情,法院将择期宣判。 图片来自亚心网 来源:昌吉日报讯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