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寒冬送暖,传递爱心,让我们携起手来帮助流浪乞讨人员早日回家。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维护我县正常社会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在本县流浪乞讨的无法定监护人在场的人员,公安、城管执法人员应将其护送至指定救助机构,民政部门设立的救助机构予以安排基本生活、医疗等救助。 为保障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严寒气候下安全过冬,保护生命安全,现通告广大市民,当您在街头、自动银行取款机、桥涵、公园、站台等处发现有流浪乞讨人员露宿时,请及时拨打民政救助电话,也请有关部门、社会爱心人士携手做好救助工作。 救助地点:和静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