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安部统一安排部署,现就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及行人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整治行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二、自即日起,和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遇行人行经斑马线鸣笛催促抢行的、遇行人队伍行经斑马线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同方向有二个以上车道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其他机动车仍强行通过的、灯控路口机动车不避让遵守通行规定的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定性,给予处50元罚款的处罚,并记3分;对机动车通过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控制的灯控交叉路口转弯未避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定性,给予处元罚款的处罚,并记3分。 三、和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校车不礼让斑马线,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人员不遵守交通信号的,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抄告所在单位。 四、和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部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的交通违法行为,在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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