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经和静县党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基层工作岗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条件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年1月29日至年1月29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能自觉履行岗位职责; 6、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务实,综合素质较高,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具有发展潜力,身体健康,少数民族干部需具备一定的国语水平。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9、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报考对象。 1、内地高校应届毕业大学生(年、年7月毕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在疆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和静县“鸿雁工程”人员; 4、退伍(役)军人,高中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培训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年1月29日10:00-3月8日19:30。 2、准考证领取时间:年3月9日-3月10日。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免收报名费、考试费。 4、报名地点: 疆内现场报名: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疆外现场报名:另行指定。 网络报名:需将现场报名资料电子版或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qq.5、现场报考人员须携带资料: 报考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1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1份。年7月内地高校应届毕业大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于年8月30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8、“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和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9、和静县“鸿雁工程”人员须提供和静县委基层办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年3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测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采取汉语文字命题(不设其他语种试卷)。 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年3月13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年3月17日开始。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考生填写《和静县公开招聘基层工作岗人员考察政审表》,与人事档案一并提交至报考单位。在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政审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政审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由县财政承担工资等各项规定待遇。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原则上为2年。《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基层工作岗人员各持1份。 工资等各项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培训 新聘用人员培训工作另行安排。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县纪委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和静县人民政府网( 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六、政策解释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 和静县委组织部干部室:- 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新疆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作岗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新疆巴州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作岗基层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年1月29日 您一定收藏与分给更多人!查看成绩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