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和静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及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一系列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反对铺张浪费,狠刹吃喝风,完善党政机关、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刹“桌风”正作风。 1 制作清单,细化规定。严格执行派餐单,规范接待清单,统一清单格式,制定下发《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台帐》,接待台帐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从接待范围、接待单位、接待审批、迎送陪同、食宿安排、出行要求、警卫安全、接待经费预算和管理、接待设施管理等10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2 明确要求,量化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单位一般不得安排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工作餐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3 严肃纪律,转变作风。明令禁止领导干部工作日期间一律不得饮酒,严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下基层、搞培训,召开会议尽量不招待,招待一律吃工作餐,严禁利用单位内部食堂变相公款吃喝。要求干部下村一律不得在村就餐,在联系户家中就餐,必须付一定的伙食费。 4 严格督查,强化约束。将单位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县纪委加强对单位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止目前,县纪委组织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共对我县各大饭店、娱乐场所公款吃喝等现象进行了6次明察暗访,未发现有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现象。(何学林)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