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仍可报名(点下方蓝字阅读) 多家单位招聘1万多人 为认真贯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满足和静县教育工作的需要,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巴州党委统一部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名为特岗教师。 一、聘用及待遇保障 1、被招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统一办理相应的入职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岗位同等工资待遇。 2、招聘人员被聘用后从上岗之日起计发工资。 3、志愿到新疆工作的聘用人员子女是可享受学前三年免费教育。 4、对高学历、重点高校毕业生、紧缺专业人员考察素质较好的,根据测试成绩优先安排工作岗位。 5、依法享受探亲假等福利制度。 6、考核奖金:工作满一年且经年终考核合格者,年底一次性发放绩效考核奖励-元。 7、工资待遇:和静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地区补贴、国家津贴、规范性津贴等组成。和静县为四类地区,研究生每人每月应发工资.05元、本科生每人每月应发工资.61元、大专生每人每月应发工资.88元,(含五险一金)。 8、在基层学校工作的教师每月可领取基层补贴农区元/月/人、牧区元/月/人。 9、担任中小学校班主任的人员,每人每月元。 10、优惠政策:(1)与本单位同岗位人员享受同样的工资待遇,正常评审职称、晋升工资、当年度第十三个月基本工资、冬季取暖费、生活补贴。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2)学校可为教师提供教师周转房,可拎包入住;(3)引进人员的配偶及家属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参加和静县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直接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 二、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报名政审、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培训、签订就业协议、聘用等方法进行。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1、户籍不限。 2、性别不限。 3、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4、学历条件: (1)专业要求: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依据,特殊情况由招聘小组集体商定。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前教育类专业;小学及中学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 (3)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5、岗位资格要求: (1)考生教师资格证书可暂时不作要求,但在上岗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年应届毕业生,需由校方出具可于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可暂不作要求,但须年9月正式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证书,未能按时取得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的身体条件和其他全部条件。 限于篇幅,招聘全文查看北京白癜风的最好医院北京看白癜风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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