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和静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要求,有效解决当前农村脏乱差问题,持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水平,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以“三清、三拆、三治、三化、一改”为主要内容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全民健康、美化人居环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三清”:一是清理农村生活垃圾。重点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二是清理杂乱柴草堆。重点清理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田间地头等乱堆乱放的杂草杂物堆。三是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重点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有效解决畜禽粪污对村庄环境的影响。 “三拆”:一是拆烂墙破圈。拆除院墙旁、村道内、公共空地上乱搭乱建的养殖窝棚、柴草棚、露天粪坑茅厕及构筑物等,并对拆除后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妥善处置。二是拆残垣断壁。拆除没有使用价值、影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三是拆“危旧房”“僵尸房”。主要拆除影响人居环境的破旧土坯“危旧房”和长期闲置废弃的“僵尸房”。 “三治”:一是治乱搭乱建。整治拆除非法占用、乱搭乱建、“一户多宅”等违法违规建设的“违章房”等。二是治乱堆乱放。治理农机具乱停乱放、杂物乱堆乱积、杂草树枝树根乱堆乱放、建筑材料随意摆放、垃圾乱堆乱扔、生产生活资料摆放不整齐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治畜禽乱跑。解决村庄院落破旧、人畜混居、畜禽乱跑等突出问题,一般农户养殖要有固定的圈舍,养殖场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审批许可制度、整治好村内公共空间。 “三化”:一是亮化。鼓励广大群众对自家庄前屋后、屋面屋顶通过安装太阳能路灯和彩色灯带进行亮化。二是绿化。要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道路两边、渠旁河边、公共空间、庭院内部植树造林、种花种草,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发展庭院经济。三是美化。严格按照四区分离要求整治农户庭院、硬化院落,做到院落屋舍布置整洁美观;乱刺围墙全部予以拆除,用转砌围墙,墙面抹平,并按照村委会统一要求进行粉刷。 “一改”:即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培育文明村风。广大村民要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窜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切实提高村庄文明和群众生活幸福指数。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全镇要通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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