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至5日,自治区举办的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理论业务培训班,巴州生态环境局和静县分局全体执法人员在局会议室参加视频培训。 此次业务培训是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首次举办的理论业务培训班,培训会上,自治区执法局领导叶尔肯·托呼达尔罕在开班仪式上做动员讲话。各培训专家分别就党对新疆工作的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说明及事项清单》《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指导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系统和“裁量计算器”使用方法等内容进行分析讲解,知识覆盖面广、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对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规范环保执法程序、推进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后进行考核 通过此次培训,全局执法人员均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对今后的执法检查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勇挑重担,在学习实践中锤炼出过硬生态环境执法铁军本领。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