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 关于年和静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尊敬的居民: 注意啦!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新鲜出炉了! 一、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当年缴费,次年享受医疗报销待遇。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征收,统一申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低保户)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代缴50%(元),个人缴纳50%(元)。特困供养对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个人不用交费。 二、参保范围 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含幼儿园)学生,新生儿、贫困人口以及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等特殊群体。 三、缴费期限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限为年9月1日至12月25日,待遇享受期限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缴费渠道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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