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1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为积极稳妥处理好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维护社会和谐,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交警大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针,化民怨、解民忧、排民难,努力实现“纠纷处理在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的工作目标,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一切为了群众,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形成了人民调解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的工作模式,同时设立人民调解办公室、人民调解庭,整合了社会资源,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疑难复杂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减少了事故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及进入诉讼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效防止了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非正常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减少社会不稳定、不安定因素,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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