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一)可通过互联网教育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满分审验教育告知中可以查询到信息。 2、是互联网平台的注册用户。注:没有照片的需前往现场采集本人照片。 (二)业务须知。 1、审验须知 一、驾驶人互联网审验教育申请是允许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互联网参加审验教育的一种便民措施。驾驶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加网络教育或者现场教育。二驾驶人审验教育适用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三、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采用现场审验教育形式。四、驾驶人选择参加网络审验教育的,为确保驾驶人本人持续在线接受教育,系统将随机抓拍学习照片存档并进行系统自动在线抽查,对抽查发现未在线接受教育的,网络学习学时作废,只能通过现场学习完成审验教育。一日内在线审验教育时间应不少于3小时,并且实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审验教育。五、驾驶人选择参加现场教育的,应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的现场计划进行申请预约。申请成功的,驾驶人应按申请预约的教育地点和时间接受审验教育。六、驾驶人参加现场教育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对于由他人替学、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者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的等情形的将取消本次参加教育资格。七、驾驶人审验教育测试共50道试题。测试题目作答错误的,通过网络学习的,系统应当告知其正确答案。 2、满分须知。一、满分教育申请适用于在1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时间为7日,包括网络教育和现场教育,现场教育时间不少于2日,每日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3小时。二、对于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和校车驾驶人,以及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2个记分周期中有1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现场教育时间不少于五日。三、对于在1个记分周期内有2次以上达到12分或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以及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中有2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需全部参加现场教育。四、申请成功后,参加教育有效期3个月,可以通过窗口提出1次延期申请,申请后延期3个月。有效期内未完成教育的,教育记录作废并需重新申请满分教育。五、参加现场教育,需按预约地点和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教育的,每个教育场次可以提出1次暂停申请,但是暂停总次数不得超过3次。六、网络教育时,系统将随机抓拍学习照片,未采集到人像或者从事与网络教育无关活动的,该课程网络教育学时作废。七、对于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者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现场教育;存在替学等情形的,取消其本次教育资格,三年内不得通过网络进行满分教育。八、机动车驾驶人完成满分学习后,请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三)业务申请后告知。 1、审验申请后告知。1、对选择现场教育的驾驶人,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请按已申请的场次,准时参加教育,并按要求签到、签退,不得迟到、早退。对存在由他人替学、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每天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本次教育资格,驾驶人需要重新申请审验教育。2、对选择网络教育的驾驶人,当天累计有效学时应不少于3小时,未满3小时的,学时作废,应当重新学习。3、暂停审验现场教育应当提前1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或到交通管理部门窗口提出申请,暂停后可以当场确认下一次现场教育的时间,也可以事后提出预约申请。 2、满分申请后告知。1、对选择现场教育的驾驶人,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已申请的场次,准时参加教育,并按要求签到、签退,不得迟到、早退。对存在由他人替学、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每天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本次教育资格,驾驶人需要重新申请满分教育。2、对选择网络教育的驾驶人,当天累计有效学时应不少于4小时,未满4小时的,学时作废,应当重新学习。3、现场教育与网络教育之间无先后顺序,但是两者不能选同一天。4、暂停满分现场教育应当提前1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或到交通管理部门窗口提出申请,暂停后可以当场确认下一次现场教育的时间,也可以事后提出预约申请。 ===操作流程=== 第一步:用户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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