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2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北京中科曝光 https://m-mip.39.net/baidianfeng/mipso_5154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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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我的眼睛被人戳伤了,我让她赔钱,她不愿意。”7月12日23时许,四川籍游客但女士向城镇派出所报警称。

  民警询问得知,当天在巴音布鲁克达坂休息区停留时,河北籍游客赵女士的帽子被大风刮掉,就在赵女士伸手抓帽子时,手指无意中戳到了站在身边的但女士的右眼,造成其右眼疼痛并伴有轻微出血。

  随后,但医院做了检查,检查结果为右眼结膜下出血。赵女士承担了但女士的医疗费。

  这事还没完。但女士不放心,“虽然现在检查结果没有大问题,但眼睛以后再出了问题我找谁去?”赵女士也不乐意,“医生说你的眼睛并无大碍,也给出了一周后复查的建议,这期间产生的费用我都承担。但以后你的眼睛出了问题还要让我负责,没有道理。”双方各持己见,但女士遂向警方求助。

  城镇派出所接警后,考虑到赵女士和但女士次日都要随旅行团出发,为了不耽误行程,遂安排民警胡伟英连夜进行调解。

  胡伟英从法律角度分析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从时间、精力、法律责任等方面综合分析后,提出调解建议。最终,赵女士同意向但女士支付相关费用共计元,并承诺承担但女士的后续医疗费。同时,保留对但女士日后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的权利。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这是城镇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成立后成功调解的首起民事纠纷,算是开了一个好头!”胡伟英告诉记者,人民调解室是和静县公安局学习“枫桥经验”的重要实践,在派出所设立调解室,建立起人民调解与公安机关行政调解衔接机制,能有效提升调解公信力和纠纷化解率,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发生,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今后,城镇派出所还将引入专业调解员,联合辖区律师事务所,对人民调解工作给予人才保证及法律支持,使派出所的人民调解工作更专业、更完善。

(来源:新疆法制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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