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费率制度,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人社、财政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文件精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印发了《关于重新分类及核定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巴人社发[]64号)文件,将我州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由三类细分为八类,分别执行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或费率档次。 为准确划分单位行业类别、确定单位费率档次,请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于年4月8日至年6月30日,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批文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载明单位生产经营业务范围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到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申报核定手续。新缴费费率从审批之日执行。逾期不办理,造成参保单位和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参保单位承担。 具体申报办理事宜可通过下列方式联系、 1、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行政部门; 2、巴州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及联系方式: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60号1楼3号柜台):-; 库尔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库尔勒市民生路新市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主楼3楼室):-; 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轮台县青年路政府第四办公楼室):-; 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尉犁县解放路21号一楼劳动监察大队):-; 且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且末县且末镇幸福路):-; 若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羌县团结路号):- 焉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焉耆县解放西路 ):- 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静县东归名苑斜对面):- 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硕县石材大道与金丝特路交汇处一楼劳动监察柜台):-; 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湖县团结东路51号):- 州人社局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