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头盔” 为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美丽乡村行”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近日,巴州公安交警借助农村“大喇叭”,奏响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曲。 库尔勒 3月29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农村借助村委会“大喇叭”,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宣传成本低、覆盖范围广、操作方便等优势向农民朋友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告知村民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要戴头盔,驾驶三轮车不能拉人,以防发生危险等,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倡导广大农民群众从自身做起,拒绝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 和静 3月29日,和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夏尔布鲁克村,借助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紧扣农村辖区出行方式以及农村群众的出行特点,通过农村“大喇叭”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送到群众身边,让农村群众田间农忙时也可以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焉耆 3月30日上午,焉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农村大喇叭”的形式,全面吹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号”,让交通安全知识常伴群众耳畔。活动中,民警借用农村“大喇叭”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广播宣传,利用近期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针对雨天出行安全详细介绍了雨天出行常识。同时,民警还针对群众出行实际,重点宣传了农用车违法载人、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危险驾驶和不文明驾驶行为。 博湖 3月30日,博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警走进辖区本布图镇,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宣传民警利用村委会“大喇叭”,用通俗易懂的话语讲解辖区近期交通事故案列,针对农村常见的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面包车超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就农村安全行车常识开展宣传提示教育,引导广大村民养成良好的交通意识和规则意识,切实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障安全出行。 尉犁 3月30日,尉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创新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形式,利用农村大喇叭宣传交通安全,大力推进“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确保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若羌 3月30日,若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警走进辖区铁干里克村,用农村宣传大喇叭现场广播交通安全知识。活动中,民警使用农村“大喇叭”向群众宣讲安全,播报辖区内农村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事故原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过“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使村民逐步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且末 3月29日,且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托格拉克勒克乡兰干村村委会,借用大喇叭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春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塔里木 3月28日,针对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知识较匮乏的现状,塔里木公安局交警支队走进可可桥村,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覆盖面积大、受众群体广、简单易操作的优势,持续通过农村“大喇叭”广播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和警示案例,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做到了交通安全声声入耳、句句入心。 开发区 3月30日,开发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警走进辖区西尼尔村,让宣传队伍“动起来”,农村“大喇叭”响起来,教育和引导群众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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