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1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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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服务(线上)

新冠防控人人有责

祖国最可爱的人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

不过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罢了

年春运出租车严管

安全警示

的哥的姐辛苦了

一定要认真对待

不要被罚了才会去反思

祝的哥的姐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春运时间.1.28-.3.8

年春运已拉开帷幕。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打造平安、便捷、温馨、诚信、绿色春运,春运期间,合肥市运管处持续加大对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力度,对春运期间发生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重点查处:

1:安全规范运营(查处违法危险驾驶:查处违规无从业资格证、拒载、拼客、绕行、载客、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即议价、不主动出具发票等)

2:疫情防控(查处戴口罩、车辆消毒、车内通风等)

3:查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市运管处监督电话

语音的士

合肥出租车专用软件横空出世

对抗资本家又一把利器

出租车翻盘的一次重要机遇

愿意改变命运的的哥的姐私聊我   近日,合肥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关于规范市区个体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个体巡游车经营权可依法转让,变更手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但不得炒买炒卖和擅自转让。

  市区个体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遵循自愿原则,登记在巡游车经营企业名下的,按照经营权使用证持有人与车辆所有人一致的原则,可将车辆登记相关证件、道路运输证变更至车主名下。车主可依法申请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实行个体经营;也可共同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实行组织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

  除组建公司经营外,车主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巡游车经营企业对其所有的巡游车实施服务与管理。为确保平稳过渡,本意见实施后设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个体车辆仍由现企业服务管理。

  过渡期满后,车主可继续委托原企业服务管理,也可自主选择上一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不低于原企业的其他企业。服务管理期限不少于两年。巡游车经营企业应当为个体车辆流动提供便利,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个体巡游车经营权可依法转让,在经营许可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在转让后三十日内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受让方为企业的,须具备本市巡游车经营许可;受让方为个人的,须持有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变更手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不得炒买炒卖和擅自转让。

  合肥市将建立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导向的优胜劣汰和市场退出机制,对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征求意见方式

征求意见的期限为30日,社会各界人士和市民群众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或建议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红枫路2号室,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所(邮编:);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hfzq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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